一、离婚的探视权怎么规定
在解除夫妻关系之后,未能亲身承担养育职责的父亲或母亲,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二、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
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。一般有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%-30%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%。无固定收入的,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例如子女患重大疾病、上学等实际需要增加,或父母一方经济收入有显著增加等情况,都可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。具体支付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,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离婚的抚养权变更如何办理
离婚后抚养权变更,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办理变更手续。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需准备变更抚养权的理由证据,如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等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、孩子意愿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。一般来说,若一方能证明对方有虐待、遗弃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,或自身抚养条件更利于孩子生活、学习,变更抚养权的请求较易得到支持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程序与离婚诉讼类似,需提交起诉状、相关证据
离婚后,未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视权,对方需协助。探视细节由双方协商确定,如有分歧,由法院依法判决。若探视对子女有不良影响,可中止探视权,直至影响消除。此规则旨在保护父母子女亲情,同时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长。